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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慧康: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3-05-11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3-025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
户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980.675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51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1,760.96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305.82 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2,175.30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129,455.1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联席承销费、律师费、审计及
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08.62 万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8,877.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
292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分别
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项目名称         备   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融合驱动的智为健
                       3310010130120100119837     23,388.19
杭州滨江支行                                                   康云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研发中心扩建和区
                       3301040160016241666        15,620.19
保俶支行                                                       域研究院建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036101040034666            0.00       营销服务体系扩建
公司杭州延安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050161812709665588         ——       补充流动资金           已注销
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合   计                                   39,008.38

     注:“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已于 2022 年 12 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便捷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
司将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银行账号:
3310010130120100119837)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
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支行(银行账号:19036101040034666),
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募集资金专户
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将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延安路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或补充协
议。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
划。
       四、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专户日
常操作的便利性,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
金专户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存
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支出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以及募集资
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专户日常操作的便利
性,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