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装: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26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文件以及《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
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的原则,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提名程序、查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并与候选人充分沟通,我们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
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
秘书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殷延超先生、公茂财
先生、曹昶辉先生、张亨先生、孙闻阳女士、范立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
彭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曹昶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于鹏
付翠英
欧阳应根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