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23-030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到11:30,下午13:00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 19日9:15至2023年5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2号高斓大厦15 层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伟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在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的委托代理人共计11名,合计代表股份139,644,056股,占高伟达股份 总 数 的 31.2569% 。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3 人 , 代 表 股 份 138,988,1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11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8人,代表股份65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656,0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14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 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8人,代表股份65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 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384,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38%;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2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8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3659%;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96%;弃权 2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9.3445%。 2、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384,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38%;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2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8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3659%;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96%;弃权 2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9.3445%。 3、 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384,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38%;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2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8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3659%;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96%;弃权 2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9.3445%。 4、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381,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17%; 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2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8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9085%; 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70%;弃权 2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9.3445%。 5、 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381,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17%; 反对 2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9085%; 反对 26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091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639,1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 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530%; 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381,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17%; 反对 2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9085%; 反对 26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091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