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07
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23-042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3年6月6日上午9:15-9:25,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6日
9:15至2023年6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2号高斓大厦15
层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伟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在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的委托代理人共计6名,合计代表股份139,643,556股,占高伟达股份
总 数 的 31.2568 % 。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3 人 , 代 表 股 份
139,250,6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16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3人,代表股份39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55,5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14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
表股份26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9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
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643,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254,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17%;
反对 38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170%;
反对 38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283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关于选举于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640,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于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候选人:《关于选举秦开宇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640,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秦开宇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候选人:《关于选举程军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640,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程军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关于选举潘红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639,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潘红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候选人:《关于选举夏鹏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639,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夏鹏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5.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关于选举孙颖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639,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孙颖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候选人:《关于选举李颖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9,639,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李颖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
权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并已为中小投资
者单独计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