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5-08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最高授信额度为壹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装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装备”)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等金
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批准之日
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信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实
际签署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
可共同滚动使用。
针对上述综合授信,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名下财产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可互相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
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最高授信额度
为 100,000,000 元人民币,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杰装备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不属
于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40000602064271C
住所: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 51 号
法定代表人:蔺万焕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40650.938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物流设备、自动化生产线、输送线、仓储设备、涂装设备、自动
监控系统、自动化配送中心、立体停车库、电气设备、工业机器人的设计、制造、
安装、调试;自有房屋经营租赁;电力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电力供应:售电
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91,907,934.47 3,475,310,138.80
负债总额 1,821,597,161.60 1,823,126,894.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70,310,772.87 1,652,183,244.59
资产负债率 52.17% 52.46%
项目 2023 年前一季度(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0,572,676.30 1,143,280,025.12
营业成本 127,291,886.57 867,476,760.75
营业利润 22,744,885.23 51,862,889.42
净利润 18,770,935.59 45,596,553.79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00,000,000 元(大写:壹亿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
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
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
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2)债权人为实现协议项下的担
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
费用等);(3)保证金在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
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992 万元(含本
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8%。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银行承兑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