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3-048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 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 4、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秀清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名,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117,988,5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4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7,906,5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2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8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5 名,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39,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7,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名,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8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6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 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 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64,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19%;反对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9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2、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64,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19%;反对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9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85,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4、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85,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85,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85,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85,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事项及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对于议案 8 中涉及关联事项的子议案,关联股东汤丽君女士、汤秀清先生、 雷群先生、肖泳林先生和韩守磊先生均已依法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不计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8.01《汤秀清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49,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6116%;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15%;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737%;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726%;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537%。 关联股东汤丽君女士、汤秀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为普通议 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 过。 8.02《雷群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6,371,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反对 7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737%;反对 7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2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雷群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8.03《肖泳林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6,617,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737%;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726%;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537%。 关联股东肖泳林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本次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8.04《韩守磊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818,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274%;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72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韩守磊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本次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8.05《陈文生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30,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6%;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274%;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72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8.06《黎文飞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30,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6%;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274%;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72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8.07《向凌女士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30,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6%;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274%;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72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8.08《陈惠仁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30,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6%;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274%;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72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事项及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对于议案 9 中涉及关联事项的子议案,关联股东李彬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9.01《汤志彬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872,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5%;反对 1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407%;反对 1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59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9.02《李彬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682,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274%;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72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李彬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9.03《程振涛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30,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6%;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274%;反对 5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72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2,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8120%;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3%;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1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537%。 关联股东汤丽君女士、汤秀清先生、肖泳林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 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2,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8120%;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3%;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1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537%。 关联股东汤丽君女士、汤秀清先生、肖泳林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 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12、审议《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64,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19%;反对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9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13、审议《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64,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19%;反对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9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1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生产经营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85,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1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85,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16、审议《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7,988,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同 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