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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宏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3-05-26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胡小琴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
 032)。股东胡小琴女士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2023 年 11 月 22 日期间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8 %)。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股东胡小琴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完成的告知函》,告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3/5/24                33.75           30,000         0.0275%
  胡小琴
              集中竞价         2023/5/26                34.41           20,000         0.0183%

           合计                    --                  --               50,000         0.0458%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对比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合计持有股份                             例(%)                          例(%)
胡小琴                                  4,098,400           3.7567%       4,048,400      3.7109%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          4,098,400           3.7567%       4,048,400      3.71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1.胡小琴女士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
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