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0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结合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
度,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
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
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林良协 吕国玉
刘方誉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