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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司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29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3-049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
次股东大会对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

    其中:

    ①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3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② 互联网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 476 号广东地质山水酒店 A 座 21 楼 2 号厅。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明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40,144,535 股,其中

剔除公司控股股东樟树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放弃表决权的股份 15,256,800 股后

的有表决权股份为 24,887,73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3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36,854,840 股,其中剔

除公司控股股东樟树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放弃表决权的股份 15,256,800 股后的

有表决权股份为 21,598,04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7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89,69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5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78,58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0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78,48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87,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87,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87,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87,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87,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4,887,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7.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4,887,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4,887,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4,887,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4,887,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4,386,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9878%;

反对5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0122%;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70.1653%%;反对50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9.834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4,887,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07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4,887,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郑骁、尹雯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