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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河精密:关于横河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3-08-08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横河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3 年 7 月 26 日至 2023 年 8 月 8 日,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8.88
元/股)的 130%。后续可能会触发“横河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
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横河转债”投资风险。

    一、“横河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556 号”文核准,横河精密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开发行了 140 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4,000 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367
号”文同意,公司 1.4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横河转债”,债券代码“123013”。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8 年 7
月 26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 年 1 月 2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2024 年 7 月 26 日)止。根据《募集说明书》,“横河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
9.26 元/股。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因公司实施完成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
“横河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19 年 6 月 19 日起调整为 9.22 元/股。

    2020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因公司实施完成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横
河转债”转股价格为 9.1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7 月 9 日起生效。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62),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200.50 万股限
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增
加需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横河转债”转股价格为 9.13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0 年 7 月 27 日起生效。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的 2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需调整转股价格,“横河转债”的转股价格
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调整为 9.12 元/股。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因公司实施
完成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横河转债”转股价格为 9.04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8 日起生效。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6),因公司实施完成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横
河转债”转股价格为 8.9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生效。

    2023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7),因公司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横
河转债”转股价格为 8.8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

    二、“横河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
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赎回条
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行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人民币时,公司董事
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
转股的可转债。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3 年 7 月 26 日至 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不低于“横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88 元/股)的 130%(含 130%)。若在
未来触发“横河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
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横河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审议
是否赎回“横河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
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