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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关于完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6-29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2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方喆先生、唐若梅女士为公
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与会
职工代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曾艳女士为公司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曾艳女
士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方喆先生、
唐若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
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禁
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邹琳女士、纪昕先生在第十届监事会任职届满后不再
担任公司监事,继续在公司任职。邹琳女士、纪昕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均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邹琳女士、纪昕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邹琳女士、纪昕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
附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方喆,男,1969 年 5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经
济学院(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
称。1992 年 7 月-1995 年 7 月在中国石化咨询公司工作;1995 年 7 月-2000 年 4
月在北京尧辰技贸有限公司工作;2000 年 5 月至今,分别在北京新晨计算机技
术有限公司、北京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晨科技工作,历任新晨科技系统集
成事业部副总经理、电力事业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中心高级项目监管员/副总
经理,现任新晨科技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新晨科技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方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802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76%。除此之外,方喆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喆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唐若梅,女,1954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
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70 年 6 月-1997 年
12 月,先后在北京变压器厂、北京岭南饭店、北京新晨世纪电脑产业有限公司
从事统计、会计工作;1998 年 1 月-2015 年 2 月,历任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
公司、新晨科技财务总监、董事、监事,2015 年 2 月退休。2017 年 6 月至今,
任新晨科技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唐若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7,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59%。除此之外,唐若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若梅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曾艳,女,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农
业大学农产品对外贸易专业,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1999 年 8 月,在北京晨拓
联达科贸有限公司工作;1999 年 8 月至今,分别在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
司、北京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晨科技工作,历任新晨科技市场部秘书、商
务专员,现任新晨科技商务部副总经理、新晨科技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曾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13%。
除此之外,曾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艳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