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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30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康路先生
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康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燕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克俭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辛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发
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决定选举董事康
路先生、董事张燕生先生、独立董事何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其中康路先生为委员会主任。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其中:
    1、康路委员(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张燕生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何明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决定选举独立
董事陈波先生、董事余克俭女士、独立董事雷波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波先生为委员会主任。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其中:
    1、陈波委员(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余克俭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雷波涛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决定选举独立董事何
明先生、董事张燕生先生、独立董事陈波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其中何明先生为委员会主任。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其中:
    1、何明委员(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张燕生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陈波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决定选举独立董事雷
波涛先生、董事杨汉杰先生、独立董事何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其中雷波涛先生为委员会主任。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其中:
    1、雷波涛委员(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杨汉杰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何明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朴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玉婷女士为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
附件:
                                  简历
    1、康路,男,1957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
工业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1983 年 3 月-1992 年 7 月,
先后在中国银行总行电脑部、澳门分行电脑部、总行科技部工作;1992 年 8 月
-2002 年 12 月,在北京新晨世纪电脑产业有限公司任职;1994 年 9 月-2011 年
12 月,任北京迅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1998 年 1 月至今,历任北京新晨
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新晨科技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新晨科技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康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782,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3%。除此之外,康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康路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2、张燕生,男,1958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
京工业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83 年 3 月-1992 年 7 月,任职于中
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算中心;1992 年 8 月-2002 年 12 月,在北京新晨世纪
电脑产业有限公司任职;1998 年 1 月至今,历任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新晨科技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新晨科技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燕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501,16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83%。除此之外,张燕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燕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3、杨汉杰,男,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
国卡迪夫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 8 月-1999 年 11 月,历
任南京同创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销售代表、经销商部经理、大客户
部经理;1999 年至今,历任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新晨科技市场部副
总经理、金融贸易软件事业部总经理、金融市场二部总经理,现任新晨科技政府
企业市场部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汉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9,4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除此之外,杨汉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汉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4、余克俭,女,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工程师、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1987
年 7 月-1992 年 10 月,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算中心任职;1992 年 10 月-2001
年 3 月,在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息中心任职;2001 年 3 月至今,历任新晨
科技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新晨科技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余克俭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6,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除此之外,余克俭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克俭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5、雷波涛,男,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4 年 7 月-1996 年 2
月,在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任职;1996 年 2 月-2013 年 6 月,先后任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经理、合伙人;2013 年 7 月-2019 年 12 月,
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 年 1 月至今,任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 年 4 月至今,任新晨科技独立董
事。
    截至本公告日,雷波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雷波涛
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雷波涛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6、何明,男,1960 年 7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西
财经大学计划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 年 8 月-1998 年 6
月,先后在电子工业部(含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期间)计划司、办公厅工作,任
科员、副处级、正处级秘书;1998 年后,先后任中国联合通信公司办公厅副主
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规划部总经理;金蜂通信有限公司
总裁、副董事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系统装备部主任;2011 年 4 月-2016
年 12 月,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国电子副总工程师;2016
年 11 月-2020 年 10 月,任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0
月退休。2018 年 6 月至今任中国信息产业商会副会长。2023 年 6 月至今,任新
晨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何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何明先生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何明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陈波,男,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国人民大学网络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工学和理学双硕士,研究员,博士生
导师。2007 年 7 月-2008 年 7 月,在韩国首尔 SK E&S 公司从事国际天然气项目
投资工作;2008 年 8 月-2011 年 6 月,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从事
能源和低碳经济政策的研究和项目管理工作,曾参与中英两国在气候变化和低碳
技术领域的多项政府合作项目;2013 年 7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
任职。2023 年 6 月至今,任新晨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陈波先生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陈波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辛亮,男,1978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
管理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99 年 8 月-2003 年 2 月,任
职 IBM 中国,软件工程师,2003 年 4 月至今,历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
工程师、售前经理、销售总监,现任新晨科技军工事业部总经理、新晨科技副总
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新晨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辛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辛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辛亮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魏峰,男,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首都经济
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2011 年至 2018 年,历任安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办,战略发展部证券事务主管、证券投资主管;2019
年至 2021 年 6 月,任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魏峰先生已于 2011 年 9 月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魏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魏峰先生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魏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黄朴,男,1985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
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深圳机
场地产公司、北京掌上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下属公司、河北
天宏制鞋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任职,从事财务、投融资及证券事务工作。黄朴先
生已于 2014 年 7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 年 6 月至今,
曾任新晨科技证券事务部投资者关系主管,现任新晨科技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黄朴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黄朴先生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黄朴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徐玉婷,女,1987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9 年 7
月-2012 年 3 月,任职于深圳凯虹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12 年 11 月-2019 年 10
月任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11 月-2021 年 4 月任职
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新晨科
技审计部。2021 年 8 月至今,任新晨科技审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玉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徐玉婷
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徐玉婷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