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9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古鳌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法律
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3、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
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况。
4、我们同意聘任姜小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章祥余先生、董朋林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姜小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田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
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的激励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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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姚宝敬 陈振婷 王世兵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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