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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鳌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3-05-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上海 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电话: (8621) 5234-1668   传真: (8621) 5243-3320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15 点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1225 弄 6
号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
司的委托,指派林琳律师、钟茜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
效性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必备法律文
件予以存档,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
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即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通知载明了会议届次、会议召集人、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
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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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 15 点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1225 弄 6 号四楼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的数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1,889,91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6.57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1,886,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7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8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1%。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以上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验证其身份。

     2、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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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表决。就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议
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综合现场投票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传来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
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889,5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9.4942%;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889,5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9.4942%;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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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889,5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9.4942%;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889,5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9.4942%;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889,5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9.4942%;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889,5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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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9.4942%;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889,5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9.4942%;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889,5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9.4942%;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889,5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9.4942%;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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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889,5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9.4942%;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889,5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9.4942%;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1,889,5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9.4942%;反对 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3、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 选举姜小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1,886,0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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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总数的 0.0778%。

     13.02 选举章祥余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1,886,0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13.03 选举侯耀奇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1,886,0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14、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1 选举姚宝敬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1,886,0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78%。

     14.02 选举陈振婷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1,886,0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14.03 选举王世兵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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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1,886,0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15、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5.01 选举李正祥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1,886,0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19%。

     15.02 选举张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1,886,0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的表决票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结论意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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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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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徐 晨________________                    林   琳________________




                                         钟   茜_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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