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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11-18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3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贝达药业”或“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第四届 董事会 第十次 会议及 第四届监 事会第 八次会 议,审 议通过
了 《关 于使 用部 分闲 置募 集资 金暂 时补 充流动 资金 的议 案》 ,同 意在 不影响
募 集资金 投资项 目正常 进行的 前提下 ,使用不 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的闲 置募集
资 金暂时 补充流 动资金 ,使用 期限自 董事会审 议通过 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 月,
使 用期 限届 满之 前, 公司 将及 时把 资金 归还至 募集 资金 专项 账户 。现 将具体
情 况 公 告 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贝达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3 号)同
意,公司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138,621 股,发行价格为
98.8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1,999,913.43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
亿零壹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壹拾叁元肆角叁分),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6,594,538.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5,405,374.70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8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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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
书》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新药研发及研发设备升级项目               112,674.73           74,2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6,000.00           26,000.00

                   合计                          138,674.73          100,200.00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情况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6,579,962.87 元置换截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75,480,122.25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1,099,840.6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次置换出具了《关
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56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8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
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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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
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十
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
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后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
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以
及发展战略需要,对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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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及研发设备升级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新药研发子项目“BPI-16350 联合氟维司群对比安慰剂联合氟维司群
治疗既往接受内分泌治疗后进展的 HR 阳性/HER2 阴性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
乳腺癌临床Ⅲ期”和“盐酸恩沙替尼胶囊用于 ALK 阳性 NSCLC 患者的术后辅助
治疗临床Ⅲ期”,分别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2,750.57 万元和 6,000.00 万元,所需资
金来源于投资调减的子项目;
    2、调减“X-396 用于 ALK 阳性 NSCLC 一线治疗临床Ⅲ期”、“CM082 联合
JS001 用于粘膜黑色素瘤治疗临床Ⅲ期”和“MIL60 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治疗
临床Ⅲ期”三个子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变更事项。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单笔不超过 12 个月)
保本型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
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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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单笔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
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综上,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 66,496.09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5,318.90 万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到期收回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等)。根据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现阶段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 年 11 月 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
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机构代表人。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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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
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的
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范使用募集资金,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1,000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加
强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保障,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
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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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有利于最大限度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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