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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3-11-30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8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
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
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
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情况。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及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
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存在《管理
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
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