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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7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7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方理想家 2 栋;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文峰先生;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通知。


    9、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6 人,代表股份 345,335,85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2.67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44,820,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60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15,4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6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15,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6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15,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37%。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159,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489%;反对 1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94%;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5.7354%;反对 17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005%;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159,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489%;反对 17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5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5.7354%;反对 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6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为子公司的融资提

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06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218%;反对 26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765%;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941%;反对 2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1.2418%;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159,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489%;反对 17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5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5.7354%;反对 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6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159,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489%;反对 1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94%;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5.7354%;反对 17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005%;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159,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489%;反对 17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5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5.7354%;反对 17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6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068,4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8398%;反对 1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547%;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54%。回避表决 235,090,76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5.7354%;反对 17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005%;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1%。


    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兴红、赵波回避表决。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831,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8540%;反对 50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4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37%;反对 50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2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8810%;反对 40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172%;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949%;反对 40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8.540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02《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92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8810%;反对 4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1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949%;反对 4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0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智    马龙飞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