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3-06-19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验 资 报 告
和信验字(2023)第 020005 号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14 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
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
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
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
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必要的审验
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3,693,851.00 元,股本为 809,299,569.00 元。根据
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
行数量 213,371,26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元 7.03/股,募集资金总额
1,499,999,999.98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止,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13,371,266
股,募集资金总额 1,499,999,999.98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959,439.0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5,040,560.91 元,其中:新增股本
213,371,26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271,669,294.91 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截至2023 年 6月14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1,022,670,835.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1,022,670,835.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
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 1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无关。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青岛分所
中国青岛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