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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1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3-026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8号,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
公司E1号楼,二楼多功能厅。
    5、会议召集人:2023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少尧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2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5,183,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225%,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所持股份27,368,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30.90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所持股份17,814,42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1168%。


                                     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
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3,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上股份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称“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7,815,721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3,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7,815,7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3,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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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7,815,7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3,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7,815,7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3,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7,815,7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3,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7,815,7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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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45,183,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7,815,7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83,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7,815,7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9.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286,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61%;
反对896,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839%;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6,919,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4.9686%;反对89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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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44,286,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61%;
反对896,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839%;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6,919,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4.9686%;反对89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286,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61%;
反对896,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839%;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6,919,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4.9686%;反对89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章志强律师、梁嘉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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