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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齐眼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9-0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兴齐眼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迪                     联系电话:021-2318708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显                     联系电话:021-231859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2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无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石   迪                    王   显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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