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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润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11  

                                                    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23039          债券简称:开润转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 号 21B 幢 16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劲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过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高晓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0 人,代表 股份
156,633,68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976%。其中:通过现场方
式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 127,008,635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2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
理人)24 人,代表股份 29,625,04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6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 表(包 括代理 人)28 人 , 代 表 股 份
29,625,94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694%。

    2、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
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4),公司独立董事文东华
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征集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3 年 8 月 8 日(上
午 9:00—17:00)。在上述征集表决权期间,无征集对象委托征集人进行投票。本
次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 0 名,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 《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参与投票表决,因此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156,322,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10%;
反对 311,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314,305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81%;反对 311,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参与投票表决,因此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156,322,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10%;
反对 311,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314,305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81%;反对 311,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参与投票表决,因此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156,322,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10%;
反对 311,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314,305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81%;反对 311,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5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施诗律师、程思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
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