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公司章程修正案十二2023-08-08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十二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归属,公司总股
本由人民币 29,710.8930 万股增加至 29,868.5386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9,710.8930 万元增加至 29,868.5386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
2023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
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2023-096)。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情况,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文件规定,公司对《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29,710.8930 万元。 29,868.5386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29,710.893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29,868.5386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3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
个月时间限制。 定的其他的情形的除外。
……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 持股计划;
(十七)审议批准达到下列标准之 ……
一的交易: (十七)审议批准达到下列标准之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一的交易: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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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
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 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
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 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 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
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 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
到期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租入或租
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 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
(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 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
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 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
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深圳证券 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深
…… 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
公司主营业务活动的不属于前款规定的
事项。
……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
5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
交有关证明材料。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
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限;
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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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
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号码;
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 及表决程序 。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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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披露。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股比例限制。 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
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
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
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
8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
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告。
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
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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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 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
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 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满
…… 足现金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
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
司可以采用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10 新增条款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条款序号“第一百九十二条至第一 条款序号“第一百九十三条至第一
11
百九十七条” 百九十八条”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