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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1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会议室(地址:青岛市
市南区宁夏路 288 号软件园 2 号楼 20 层)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敬茂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850,6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554,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1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96,6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775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07,6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8,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69,150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706,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39,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马岊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李敬函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小雷、蒋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