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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13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3-05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以总股本 229,619,667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4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8,989,165.45 元(含税),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自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
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9,619,66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44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3.09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8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4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1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441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074      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      08*****465      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548      山南圣金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2*****382      韩伯睿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 20 层
      咨询联系人:刘佳
      咨询电话:022-83718775
传真电话:022-83718815
七、   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