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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安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23-08-2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和文件,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审慎分析后,我们认
为:
   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中,公司决定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重新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障了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韦利行:




侯为满:




李红梅:




何勇军: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