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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川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3-07-26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410 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1.00             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       √
    2.00             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9 日(星期三:8:30-11:30、14:00-16: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前台。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3 年 8 月 9 日 16:0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

    邮编:310051

    联系人:长川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096193

    联系传真:0571-88830180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410 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
没有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长川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096193

    联系传真:0571-88830180

    联系邮箱:Investor@hzcctech.cn

    联系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410 号长川科技二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005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04

       2、投票简称:长川投票

       3、具体流程:非累积投票议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投票
   提案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意    对    权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00
              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
       2.00
              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
  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
  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
附件三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营业
股东姓名或名称
                                    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