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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特奇: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1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思特奇
              “财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行刚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一宁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最新监管政策规定并
                                            结合持续督导违规案例,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等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2022 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8.34 亿
                                                     元,同比下降
                                                     7.78%,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23.27 万元,同比
                                                     下降 72.16%。思特
                                                     奇业绩下滑主要受到
                                                     3 方面的影响:(1)
                                                     人力成本上涨、参与
                                                     战略性项目等导致毛
                                                     利率下降;(2)亏
                                                     损合同计提减值;
                                                     (3)投资收益同比
                                                     下降。
                                                     2、受外部因素影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
                                                     响,“5G 支撑及生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并督促做好信息披露
                                                     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募投项
                                                     目所涉及的设备采
                                                     购、配套设施建设及
                                                     安装施工进度等受制
                                                     约,导致项目进度较
                                                     原计划有所放缓。思
                                                     特奇结合当前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
                                                     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
                                                     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
                                                     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东吴飞舟、王德明、咸海丰、魏星、陈立勇、孙永
                                                              是               不适用
胜、张景松、廉慧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              是               不适用
遗漏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5、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缴纳社保             是               不适用
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的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8、公司、董事王德明、高级管理人员魏星关于股权激励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思特奇于 2022 年 4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
                                              代表人的公告》,因胡磊华先生工作变动,财信证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券委派宋一宁先生接替胡磊华先生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