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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特奇: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23-06-26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特定股东北京中盛华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北京宇贺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盛鸿祥技术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特定股东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持有公司股份 4,332,430 股,占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1.32%的特定股东北
 京中盛华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盛华宇”)、持有公司股份
 1,131,416 股,占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35%的特定股东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益瑞泰”)、持有公司股份 619,790 股,占披露
 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的股东北京宇贺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宇贺鸿祥”)、持有公司股份 1,494,443 股,占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46%
 的股东北京中盛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盛鸿祥”),计划
 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分别不超过 1,000,000 股、600,000 股、300,000 股、500,000 股,分别占披露时
 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0.18%、0.09%、0.15%。
     截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占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注 1
中盛华宇      集中竞价交易     2023.5.11-2023.6.25        10.17         128,000       0.04%
天益瑞泰      集中竞价交易     2023.5.11-2023.6.25        10.94           31,900      0.01%
宇贺鸿祥      集中竞价交易     2023.5.11-2023.6.25        10.40           98,500      0.03%
中盛鸿祥      集中竞价交易     2023.5.11-2023.6.25        10.63           54,900      0.02%

         注 1:上表中的总股本基数为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股本 327,134,029 股。

         注 2:如各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以资本 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式所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注 3                    比例注 1
              合计持有股份                  4,332,430        1.32%      4,204,430        1.29%
中盛华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32,430        1.32%      4,204,430        1.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131,416        0.35%      1,099,516        0.34%
天益瑞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1,416        0.35%      1,099,516        0.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合计持有股份                    619,790        0.19%       521,290         0.16%
宇贺鸿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9,790        0.19%       521,290         0.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494,443        0.46%      1,439,543        0.44%
中盛鸿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94,443        0.46%      1,439,543        0.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注 3:上表中的总股本基数为预披露公告披露时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27,134,029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
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
板上市照顾说明书》中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做出承诺如下: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盛华宇《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天益瑞泰《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3、宇贺鸿祥《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4、中盛鸿祥《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