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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化股份: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5-12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
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刁仁芹、
杨露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应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
18,62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2,877,000
股减少至 212,858,380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212,877,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212,858,380 元。
    由于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
响其债权效力,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并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