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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化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3-06-07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产业布局,加大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与上海吉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吉碳”或“乙方”)合作对晨化(福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州晨化”或“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福州晨化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变
更为 300 万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80 万元,
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60%;上海吉碳认缴出资 12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的 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合作方介绍
     1、名称:上海吉碳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7BJWDY1K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整
     5、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 293 号 2 幢(金石湾经济小区)
     6、法定代表人:郑孔结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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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吉碳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8UA85FXQ
     2、名称:晨化(福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科技东路 12、16、18 号华建大厦 5 号楼 605-1
     5、法定代表人:贾正仁
     6、注册资本:壹佰万圆整
     7、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23 日
     8、营业期限: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
 电池销售;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科
 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推广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晨化(福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以下简称“增
资扩股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海吉碳《增资扩股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变更为 3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18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60%;上海吉碳认缴出资 12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
册资本的 40%。
    双方认缴出资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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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目标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目标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目
标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甲方委派。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
名监事,由乙方推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除本协议
另有规定外,如一方不履行、不全面履行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承诺和保证,
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因
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的违约所遭成的目标公
司所有直接损失及所产生的索赔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利息、罚金、
律师费、诉讼费)等。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可充分利用交易合作方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在精
细化工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推动公司产业布局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合
作共赢的目的。
    2、存在的风险
    随着子公司的增加,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积极建立健全
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
    3、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
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晨化(福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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