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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化股份:关于公司拟签署《保证合同》的公告2023-06-07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签署《保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扬州晨化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销售”)生产
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宝应支行”)签署《保证合同》,
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晨化销售与建行宝应支行签署的《银行承兑协议》提供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三年。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
署<保证合同>的议案》,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
此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扬州晨化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23MA20GEC02H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
    5、法定代表人:于子洲
    6、注册资本:3000 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26 日
    8、营业期限: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9、经营范围:甲基膦酸二甲酯、乙基膦酸二乙酯、三(β-氯乙基)磷酸酯、三
(β-氯丙基)磷酸酯、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精细化工产品、建筑化工产品、建筑密
封胶、烷基糖苷及其制品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
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晨化销售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
 科目名称
                             计)                               计)
 资产总额                              3,975.86                           4,621.78

 负债总额                              3,719.04                           4,706.07

所有者权益                                256.82                             -84.29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度一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8,654.65                          18,543.96

 利润总额                               -104.69                            -358.30

  净利润                                  -97.28                           -346.98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晨化销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保证合同》,上述计划担保总额及担保
期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保
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签署《保证合同》,
为扬州晨化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签订《银行承兑协议》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经
营需求。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上述担保事项
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
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 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