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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化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公告2023-06-28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研发大楼项目”于近日通过竣工验收和建设工程消防验
收,目前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晨
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 号)核准,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4,25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46,03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22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091 号”《验
资报告》。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变
更为“研发大楼项目”,研发大楼项目占地面积约 12,776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16,656 平方米,建成 14,424 平方米的研发大楼和 2,232 平方米地下人防设施及
车库,用途为研发及总部行政办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
镇镇中路 231 号(即公司住所)变更为宝应县安宜镇三里村(淮江大道西侧、康
城路南侧);项目总投资额 4,006 万元变更为 10,918 万元,其中,使用原“研发
中心改扩建项目”对应的全部募集资金 4,006 万元,其余 6,912 万元公司自筹;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变更为“研发大楼项目”后实施主体不变,仍然为公司。
    变更后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募集资金使用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额
                           ⑴年产 15,000 吨
       (原)年产 5,000    烷基糖苷项目(淮                            5,900.45
       吨端氨基聚醚和      安晨化实施)
 1                                               12,816.00
       15,000 吨烷基糖     ⑵年产 5,000 吨
       苷改扩建项目        端氨基聚醚项目                              6,915.55
                           (淮安晨化实施)
       (原)研发中心改    研发大楼项目(公
 2                                               10,918.00             4,006.00
       扩建项目            司实施)
 3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28,734.00            21,822.00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淮安晨化”。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研发大楼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
发大楼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二、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对公司的影响
     近日,公司“研发大楼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
收记录》,“研发大楼项目”消防工程也通过验收并取得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
案凭证》(宝建消备字〔2023〕第 0043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研发大楼项目”
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研发大楼项目”建成后全部为公司自用,不直接产生
经济效益,但通过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改善办公环境,实现集约化办公,将会有
效降低公司综合成本,提高办公效率。
     三、备查文件
     1、《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及多项检测报告;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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