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 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5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64,25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 2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35,25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 行曹甸分理处的 10167401040006115 专户 128,160,000.00 元、汇入江苏宝应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曹 甸 支 行 的 3210230241010000205274 专 户 67,030,000.00 元 、 汇 入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宝 应 支 行 的 32050174743600000356 专户 40,060,000.00 元,另扣减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 他 发 行 费 用 17,030,000.00 元 后 , 本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18,22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09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 本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64,250,000.00 减: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46,030,000.00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218,220,000.00 减:募投项目款项(注 1) 202,491,344.73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23,297.86 减:转入一般存款账户(注 2、注 3) 2,040,109.00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1,649,827.77 加: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 19,016,682.04 加:一般存款账户转入(注 3) 2,020,0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6,351,758.22 其中:购入理财产品 15,000,0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351,758.22 注 1:“减:募投项目款项”包含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 支付工程款 85,223,663.28 元,使用 49,775,794.70 元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款项。 注 2:2017 年 3 月,公司将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甸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中 的 20,109.00 元 利 息 转 入 公 司 一 般 存 款 账 户 后 注 销 了 该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 3210230241010000205274)。 注 3:(1)2019 年 8 月公司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收到从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误转入的资 金 200.00 万元,2019 年 9 月公司子公司将该笔 200.00 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退转到公司 一般存款账户。 (2)2019 年 1 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购买中航证券安心投 180 天 242 号收益凭证,该笔闲置募集资金转入证券账户后实际购买该理财产品 998.00 万元,故公 司将证券账户 2 万元多余资金又退转到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6,351,758.22 减:募投项目款项 8,994,787.39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1,367.78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72,851.14 2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加: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 173,357.14 加:误转入的政府补助(注 1) 460,000.0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8,061,811.33 注 1:2023 年 1 月,误将政府补助 460,000.00 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待转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 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 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 款专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 年 2 月 17 日本公司与中航证 券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宝应支行、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17 年 3 月 7 日本公司、淮安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晨 化”)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于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 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曹甸分理处募集资金专户,其 账号为:10167401040006115(已注销);开设了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曹甸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其账号为:3210230241010000205274(已注销); 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其账号为: 32050174743600000356。淮安晨化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曹 甸分理处募集资金专户,其账号为:10167401040006123。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放金额 3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放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050174743600000356 募集资金专户 8,474,089.57 公司宝应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宝应支行曹甸分理 10167401040006123 募集资金专户 19,587,721.76 处 合计 28,061,811.3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 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以“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 基糖苷改扩建项目”之总投资 12,816 万元中的 5,900.45 万元投入全资子公司淮 安晨化,即由公司实施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项目建设,由淮安晨化实施年产 15,000 吨烷基糖苷项目建设。其中,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淮安晨化共同 实施;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变更为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 和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实联大道 15 号。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 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以“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 苷改扩建项目”之总投资 12,816 万元中的 6,915.55 万元投入淮安晨化,实施主 体由公司和淮安晨化共同实施变更为淮安晨化实施,即由淮安晨化再实施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项目。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和淮安盐化新 材料产业园区实联大道 15 号(即淮安晨化住所)变更为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 4 区实联大道 15 号。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变更为“研发大楼 项目”,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即公司住所)变更为宝应县安 宜镇三里村(淮江大道西侧、康城路南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 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 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 5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及子公司的非募集资金账 户。2023 年半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共使用 5,033,464.21 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及子公司的非募集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具体原因 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2、本公司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 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6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8,22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994,787.3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06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1,486,132.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36%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计投入金额 否发生重大变 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3)=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2) 化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 128,160,00 128,160,000. 119,038,71 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 否 221,340.47 92.88 0.00 00 9.62 项目 其中:(1)年产 15,000 吨烷 59,004,500 59,004,500.0 60,956,016 1,172,921. 103.31 2019 年 3 月 30 日 是 否 基糖苷项目 .00 0 .85 24 (2)年产 5,000 吨端氨 69,155,500 69,155,500.0 58,082,702 221,340.47 83.99 2021 年 8 月 31 日 是 否 基聚醚项目 .00 0 .77 1,008,568. 46 8,773,446. 40,060,000 40,060,000.0 42,447,412 2、研发大楼项目 是 92 106.96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00 0 .50 5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 3、补充营运资金 否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00 0 .00 218,220,00 218,220,000. 8,994,787. 211,486,13 2,181,48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6.91 0.00 00 39 2.12 70 218,220,00 218,220,000. 8,994,787. 211,486,13 2,181,489. 合计 96.91 0.00 00 39 2.12 7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无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厂区地处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缺乏地理位置优势,为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公司一直找寻机会将研发办公场所变更至更具交通优势的区位,因 此该项目一直未予实施。变更后公司建设建筑面积为 16656 平方米的研发大楼,主要为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节省管理成本,提高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和整体营运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有利于发挥公司在县城的区位及交通优势,完善公司整体规 情况说明 划布局,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变更为研发大楼项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及相关会 议决议公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1、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 变更情况 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以“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之总投资 12,816 万元中的 5,900.45 万元投入淮安晨化,即由公司实施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项目建设,由淮安晨化 实施年产 15,000 吨烷基糖苷项目建设。其中,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淮安晨化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变更为宝应县曹 甸镇镇中路 231 号和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实联大道 15 号。 2、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以“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之总投资 12,816 万元中的 6,915.55 万元投入淮安晨化,实施主体由公司和淮安晨化共同实施变更为淮安晨化实施,即 由淮安晨化再实施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项目。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和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实联大道 15 号(即淮安晨化住所) 变更为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实联大道 15 号。 3、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变更为 “研发大楼项目”,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即公司住所)变更为宝应县安宜镇三里村(淮江大道西侧、康城路南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变更为“研发大楼项目”;项目总投资额 4,006 万元变更为 10,918 万元,其中:使用原“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对应的全部募 调整情况 集资金 4,006 万元,公司自筹 6,912 万元。相关议案已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2023 年 6 月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806.18 万元中(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存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曹甸分理处专项账户 去向 10167401040006123 上的资金为 1,958.77 万元,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专项账户 32050174743600000356 上的资金为 847.41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对应的原承诺项 本年度实际投 变更后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 入金额 总额(1) (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化 研发中心改扩建 2023 年 6 月 研发大楼项目 40,060,000.00 8,773,446.92 42,447,412.50 106.96 不适用 否 项目 30 日 合计 40,060,000.00 8,773,446.92 42,447,412.50 106.96 公司目前厂区地处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缺乏地理位置优势。公司拟新建研发大楼项目并变更 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和整体营运管理水平,提升公司 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并且新的项目实施地点功能配套完 善、物流运输便捷、区位优势明显,有利于发挥公司在县城的区位及交通优势,完善公司整体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规划布局,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目)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 变更为“研发大楼项目”,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即公司住所)变更为宝应 县安宜镇三里村(淮江大道西侧、康城路南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均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3)及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无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