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3-06-02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码:2023-042
债券代码:123122 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或“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
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2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3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已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 89.63 元/股;以及 8 名员工离职,激励对象由 100
名调整为 92 名,授予期权数量由 497,000 份调整为 817,200 份。
7、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
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8、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批准。
9、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1、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及调整相应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业绩考核结果及员工离职公司合计
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 26,775 份,注销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为 691,432 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90 名调整为 89 名。
另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减少为 1,036,790 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
12、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因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持有的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7,450 份予以注销,注销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9 名调整为 85 名。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
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4、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5、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实
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 59.7 元/股调整为 31.26 元/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05,464 股调整为 1,340,381 股。
16、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
其持有的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411 份
予以注销,注销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4 名调整
为 83 名。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7、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18、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9、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 31.26 元/股调整为 31.08 元/股。
(2)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80万份,其中
首次授予150万份,预留30万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61人,行权价为
123.72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9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本计划原确定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由 161 名调整为 159 名,2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股票期
权份额由董事会重新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总数量保持不变,仍为 18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仍为
150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仍为 30 万份;同意以 2021 年 3 月 16
日作为本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1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
6、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在股份登记过程中,公司首次授予涉及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自愿放弃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并办
理完成股票期权登记的人数为 157 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7 万份。
7、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及调整相应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中 2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7,400 份予以
注销,注销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0,000 份减少为 1,452,600
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157 名调整为 155 名;另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3.72 元/股调整为 82.44 元/股,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52,600 份调整为 2,178,149 份,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 300,000 份调整为 449,844 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由于 6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对该 6 人持有的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3,878 份予以注销;对其中 4 人持有的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7,450 份予以注销;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的 449,800 份股票期权,未授予的 44 份作废,行权价格为 169.21 元/份。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
10、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2、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实
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 82.44 元/股调整为 43.23 元/股,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 1,962,352 份调整为 3,728,468 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69.21 元/股调整为 88.89 元/股,预留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40,800
份调整为 837,520 份。
13、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5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分别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 61,964 份、14,250 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
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4、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5、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16、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7、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43.23 元/股调整为 43.05 元/股,预留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 88.89 元/股调整为 88.71 元/股。
(3)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拟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18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 174 万份,预留 6 万份。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10 人,行权价为 124.2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
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
3、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以 2021 年 3 月 29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向 2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4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因 1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
拟获授的 5,600 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首次授权登记完成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 174 万份调整为 173.44 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由 210 人调整
为 209 人。
6、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实
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 124.23 元/股调整为 65.22 元/股,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由 1,734,400 份调整为 3,295,360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4.23
元/股调整为 65.22 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 60,000 份调整为 114,000 份。
7、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7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对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7,260 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
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
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27 日为预留授权日,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74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10、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1、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5.22 元/股调整为 65.04 元/股。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
公司 2023 年 5 月 25 日发布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7),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
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P=P0 -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方案,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各期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调整结果如下:
激励计划 调整前 调整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31.26 元/股 31.08 元/股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 43.23 元/股 43.05 元/股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价格 88.89 元/股 88.71 元/股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 65.22 元/股 65.04 元/股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价格 65.22 元/股 65.04 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且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对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2021
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调整已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