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23-09-01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富瀚微
股票代码: 300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小奇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一致行动人:陈春梅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一致行动人:龚传军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一致行动人:杰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智控股”)
住所/通讯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113 室
股份变动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公司股权激励自主行权、可转债转股导致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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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瀚微”)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富瀚微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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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备查文件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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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上市公司、富瀚微、公司 指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小奇
东方企慧 指 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
杰智控股 指 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指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第 15 号准则》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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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姓名:杨小奇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信息
1、姓名:陈春梅
性别:女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2、姓名:龚传军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3、名称: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113 室
成立时间:2010 年 9 月 22 日
注册资本:1 港元
注册证书编号:1508233
股东构成:LC FUND III, L.P.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或 公司任职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情况
陈浩 授权代表 男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
三、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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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奇先生、杰智控股、陈春梅女士、龚传军先生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共同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
2020 年 9 月 1 日,东方企慧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小奇先生签署
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在作为富瀚微的股东行使提案权、提名权、或在
股东大会上行使股东表决权时,东方企慧按照杨小奇先生的意见行使上述权利,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 36 个月,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算。经双方共同协商,
一致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东方企慧与杨小奇不再为一致行动
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富瀚微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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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公司股权激励自主行权、可转债转股导
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小奇及其一致行动人杰智
控股有限公司、陈春梅、龚传军作出如下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
本企业不存在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减持富瀚微股份及其衍生
品的计划;如后续有减持计划的,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执行。
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
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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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杨小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杰智控股、陈春梅女士、龚传
军先生,与东方企慧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合并计算,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453,037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5.57%,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比(%)
杨小奇 6,118,200 7.65
陈春梅 10,778,400 13.47
龚传军 2,019,600 2.52
杰智控股 4,786,774 5.98
东方企慧 12,750,063 15.94
合计 36,453,037 45.57
注:上表股份数据来源于公司 2021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由于权益分派、
公司股权激励自主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如下变化:
持股变动数量 持股比例变
股东名称 变动期间 变动原因
(股) 动(%)
2021/6/17 2020 年度权益分派 18,207,672 无变化
杨小奇、陈春 2022/5/26 2021 年度权益分派 49,194,638 无变化
梅、龚传军、
杰智控股、东 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及
方企慧 2021 年 5 月 可转债转股致总股本
-0.50
-2023 年 8 月 增加,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杨小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春梅女士、龚传军先生、杰
智控股与东方企慧不再为一致行动人,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比(%)
8
杨小奇 17,430,860 7.56
陈春梅 30,707,851 13.33
龚传军 5,753,877 2.5
杰智控股 13,637,603 5.92
小计 67,530,191 29.3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杨小奇先生持有的 13,073,145 股为高管锁定股、龚
传军持有的 333 万股质押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质
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仍为杨小奇先生,
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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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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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
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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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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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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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陈春梅
——————
2023 年 8 月 31 日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龚传军
——————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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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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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 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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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富瀚微电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富瀚微 股票代码 300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杨小奇 上海市徐汇区*********
通讯地址
一致行动人 陈春梅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
一致行动人 龚传军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
杰智控股有限公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一致行动人 通讯地址
司 号中环中心 6113 室
增加 □ 减少□
不变,一致行动关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系到期、公司股权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变化 激励自主行权、可
转债转股,不涉及
持股数量的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公司股权激励自主行权、可转债转股,
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协议人合计持有公司 36,453,037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7%。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协议人合计持有公司 67,530,191 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31%。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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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
续增持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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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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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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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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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人: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陈浩
日期: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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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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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人:陈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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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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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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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人:龚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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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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