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08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会议通知及
会议资料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
董事已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瑾女士主持,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投票表决,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自2023年6月8日发布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公告以
来,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投资金额变
化,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在更新发行方案后重新启
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及其他
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
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在更新发行
方案后重新启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
议之终止协议,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与发行对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同意公司与发行对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珠海光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同意公司与发行对象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规
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
确认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及其他
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规
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发行的方
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 证监会作出
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
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 象有新的规
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
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每股派息或现金分红为D,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以上两项同时发生: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 定根据发行
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拟发 行股票的数
量不超过800万股(含本数),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20%,发行股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及实际认
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
转让。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
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 期届满后减
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泰国光库生产基地项目 21,540.00 12,61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5,390.00 5,390.00
合计 26,930.00 18,000.00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要求对先
期投入予以置换。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
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
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资金缺
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本次发行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 东按持股比
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 施,且最终
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规
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编
制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规
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
编制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规
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
编制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进行
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摊薄即
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截止
2023年11月3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
报告(截止2023年11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