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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士眼镜: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2023-05-11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3-024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期权行权
人数为 43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180,400 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0%,
行权价格为 17.31 元/份;
   2、期权简称:博士 JLC2;
   3、期权代码:036486;
   4、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始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当日止,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
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 记申报

                                      1
工作。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
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
记录。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
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
查,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


                                    2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
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同日,
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向 3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6.10 万份
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的
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
馈记录。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3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8、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
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1 日。同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
部分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向 54 名激励对
象授予 48.00 万份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
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
案》《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内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
均自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4
个月。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部分授予股
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
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授
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预留部分授予的股
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二)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约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及达
成情况如下:
 序号               股票期权约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况,
  2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0 年营业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
  3     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     字[2023]0014499 号审计报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    告,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率不低于 36%。                                    962,236,989.55 元,净利润

                                        5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 73,748,985.99 元;2020 年
         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度营业收入 656,311,848.94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 元,净利润 60,889,166.85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率为 46.61%,净利润增长率
                                                             为 21.12%,2022 年度业绩满
                                                             足行权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
                                                             2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绩
         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
                                                             效考核为 A,满足全额行权
         “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
                                                             条件;18 名股票期权激励
         如下表所示:
                                                             对象绩效考核为 B,满足
  4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80%的行权条件;11 名股票
             个人行权比例(Y)      100%       80%   60%   0
                                                             期权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D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含已离职人员 8 名),本
         实际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行权比
                                                             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例(Y)。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9.08 元/股调整为 8.73 元/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 18.16 元/份调整
为 17.81 元/份。预留部分授予行权价格同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因此股票期权预
留部分授予行权价格为 17.81 元/份。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 8.73 元/股调整为 8.23 元/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 17.81 元/份
调整为 17.31 元/份。预留部分授予行权价格同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因此股票期
                                         6
权预留部分授予行权价格为 17.31 元/份。
    上述调整价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2 日、2022 年 7 月 2 日在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简称:博士 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6486
    3、本期期权实际行权人数:43 人
    4、本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31 元/份
    5、本期可行权的股份数量:180,400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0%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8、本期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具体可行权时间为自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主行权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止。
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止。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
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行权系统进行自主申报行权。
    11、本期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以及股票期权股份数量:
                                                           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获授的股票期   本期可行权的股票
      激励对象                                             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
                         权数量(份)   期权数量(份)
                                                               总量的比例

                                         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386,000          180,400             46.73%
   业务人员(43 人)

         合计             386,000          180,400             46.74%

    注:1、上述可行权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

    2、本次激励计划剔除离职人员后,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合计为 202,000 份;

    3、本期可行权的实际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

为准。

    12、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激励对象
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13、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公司将按照《激
励计划》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
票期权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五、公司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
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假
设本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 180,400 股,股本
的增加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激励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影响及变化的说明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来计算期权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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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
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
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
代扣代缴的方式。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权激励自主行权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服务承诺
书中承诺,其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
及合规性需求,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于自主行权系
统的接口要求,并已完成所有准备工作。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如
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
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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