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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士眼镜: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07-13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3-039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5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共计 426,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54%。实际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426,6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45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 2023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五)。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规定,同意为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
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手续,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
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1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
记录。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
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
查,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
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同日,
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向 3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6.10 万份
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的
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
馈记录。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8、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

                                      3
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1 日。同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
部分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向 54 名激励对
象授予 48.00 万份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4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结果仅达到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11,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 5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1,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鉴于 2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 2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283,000 份进行注销;86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93,6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 112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76,600 份进行注销。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4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76,000 份进行注销;2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21,6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 29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97,600 份进行注销。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1、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12、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内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5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约定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及
达成情况如下:
 序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况,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大 华 审 字 [2023]0014499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020 年营业
                                                           度    营        业        收    入
        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
                                                           962,236,989.55 元,净利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
                                                           润 73,748,985.99 元;2020
  3     不低于 36%。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
                                                           656,311,848.94 元,净利
        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润 60,889,166.85 元;2022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46.61%,净利润增长率为
                                                           21.12%,2022 年度业绩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6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       绩效考核为 A,满足全额
        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        解除限售条件;3 名限制
        “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系      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数如下表所示:                                       为 B,满足 80%解除限售
  4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条件;4 名限制性股票激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Y)   100%       80%   60%   0   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C,满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足 60%解除限售条件;1
        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
        解除限售比例(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      离职,该激励对象本期限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9.08 元/股调整为 8.73 元/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 18.16 元/份调整
为 17.81 元/份。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 8.73 元/股调整为 8.23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7.81 元/份调整为
17.31 元/份。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 8.23 元/股调整为 7.93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7.31 元/份调整为
17.01 元/份。
      上述调整价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2 日、2022 年 7 月 2 日、
2023 年 6 月 14 日、2023 年 7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7
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25 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26,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54%。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
                                                                 数量占已获授限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售股份数量
                                                                 制性股票总量的
                                     (股)           (股)
                                                                     比例

  刘开跃        董事、副总经理       200,000         60,000          30.00%

              董事、副总经理、董
   杨秋                              200,000         60,000          30.00%
                  事会秘书

  刘之明        董事、副总经理       150,000         45,000          30.00%


  张晓明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50,000         45,000          30.00%


  何庆柏           副总经理          150,000         45,000          30.00%


  郑庆秋           副总经理          150,000         45,000          3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490,000        126,600          25.84%
          (19 人)

          离职人员(1 人)            40,000           0             0.00%


               合计                 1,530,000       426,600         27.88%

    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含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限制性股票

的买卖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2、上表中如有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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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减(+,-)    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股份      58,844,968.00      33.85    -126,600     58,718,368    33.78

 其中:高管锁定股      57,851,968.00      33.28    300,000      58,151,968    33.45
        股权激励限售
                        993,000.00        0.57     -426,600       566,400      0.33
 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988,643.00     66.15    126,600      115,115,243   66.22

 三、总股本            173,833,611.00   100.00        0         173,833,611   100.00

      注:1、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指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份数量为 173,833,611

股,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尚在自主行权过程中,公司

总股本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会随之变动。最终变动结果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表为准;

      2、上表中如有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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