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 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 2023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 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 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张蕾蕾、叶飞、郭鹏程 2023 年 9 月 26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