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拟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公司本次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 需,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蕾蕾、郭鹏程、叶飞 2023 年 9 月 22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