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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和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25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

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内容为:以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631,490,4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若

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

    2、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3 年 5 月

22 日)期间,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业务,公司总股本由 631,490,432 股减少至

631,407,759 股。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总额”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1,407,75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3,140,775.9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1,407,75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31,407,75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57,689,31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3 年 6 月 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71     张天瑜

       2       08*****809     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       02*****717     应凌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6 月 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转增股(股)   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20,818,220        34.97     44,163,644    264,981,864      34.9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0,589,539        65.03     82,117,907    492,707,446      65.03
三、总股本                       631,407,759    100.00       126,281,551    757,689,310     100.00

           注:表中数据因取整,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股数可能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不同股份性质股份数据存在差异,

     实际数据以届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757,689,310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4810 元。

           九、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
     整程序并披露。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A
座 11 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仕江,曹睿
    咨询电话:0755-26520587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О 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