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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和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申请材料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函2023-06-0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申请材料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
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 号);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创业板并购重组委 2022 年第 3 次审议会议结
果公告》,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2 年 11 月 3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前
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7 号)。目前,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未
办理完成。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组的备考审阅机构,本次变
更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华、邢向宗,现拟变更为杨华、吴静。

    变更事由: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邢向宗因个人工作变动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离
职,不再负责本次重组项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吴静负
责本次重组项目的相关工作。本次重组相关工作签字会计师变更为杨华、吴静。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吴静,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14 年。

    邢向宗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本所对邢向宗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邢向宗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
业意见。本所承诺对邢向宗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
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吴静同意承担签字注册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邢向宗签署
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本所对吴静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吴静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
见,且与邢向宗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本所承诺对吴静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广和通本
次重组项目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重组项目构成障碍。

    特此承诺。
(此页无正文,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
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申请材料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函》之签章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