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7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3-14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
创新谷六栋 A 座 10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瑜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20 人,持有公司股份 325,754,34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54%;其中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25,754,34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8%(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为 2,627,960 股,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82,380,57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7.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3,373,779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754,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73,7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754,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73,7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196,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9079%;
反对 3,557,6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9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816,1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1.7978%;
反对 3,557,6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2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754,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73,7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亦文、冯晓雨
3、结论意见: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О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