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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通智控: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09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3-043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 230,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8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62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0       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昌达路 122 号
    咨询联系人:俞列明
    咨询电话:0571-89181281
    传真电话:0571-8936122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