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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聚隆:南京聚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减资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3-046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减
                       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注销回购专户库
存股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的完成度为 80%,营业收入的完成度为 100%,公司层面实际可
解除限售比例=净利润指标完成度*营业收入指标完成度=80%,因此公司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限售股可解禁数量为 80%,剩余未解禁的部分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
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94 万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6.22%,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3%。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注销价格为
8.4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注销价格为 8.33 元/股加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自 2019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共计回购 135 万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实
施完毕,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和 2021 年 5 月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日,回购专户仍有前期回购股份数量 3 万股。根
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留存期限已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届满。公司将
回购专户库存股 3 万股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796.98 万股减少至 10,780.04 万股,注
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10,796.98 万元变更至 10,780.0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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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将导致注册资本
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起 45 天内(9:30-11:30;13:30-17:
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5-58647479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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