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3-07-27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3-061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发行人”或“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主
承销商”)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联席主
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
〔2023〕10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
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35 号)等
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聚隆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25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7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
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
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85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
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
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6,555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
超过本次发行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
协商沟通,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
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
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
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
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
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南京聚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1,85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
售及网上申购已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3 年 7 月 24 日(T-2 日)公布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
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聚隆转债发行申
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聚隆转债本次发行 21,850 万元(共计 2,185,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T 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聚隆转债总计为 1,384,548 张,即 138,454,800 元,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 63.37%。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根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聚隆转债”
应为 80,045,200 元(800,452 张),按照《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
此所产生的余额 2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的聚隆转债总计为 800,450 张,即 80,045,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6.63%,
网上中签率为 0.0008402330%。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
数 量 为 95,265,235,45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9,526,523,545 个 , 起 讫 号 码 为
000000000001—009526523545。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在 2023 年 7 月 27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
号中签号码将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T+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 10
张(即 1,000 元)聚隆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 1,384,548 1,384,548 10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95,265,235,450 800,450 0.0008402330%
合计 95,266,619,998 2,184,998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
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2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聚隆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3 年 7 月 24 日(T-2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众证券报》上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
的相关材料。
七、发行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
联系电话: 025-58647479
联系人: 虞燕
2、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
联系地址:
楼 15 层
联系电话: 0755-28801396
联系人: 投资银行事业部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一号
联系地址:
楼4层
联系电话: 025-83387679
联系人: 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7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南京聚隆科技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