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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元智慧: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0-25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3-087
债券代码:123196          债券简称:正元转 02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3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3 日 15:00 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8 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逐项表决,子议
 2.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案数(9)
 2.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2       《监事会议事规则》                                         √

 2.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0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2.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6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2.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
 2.08       《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

 2.09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3.00                                                                  √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等公告。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 2.01、议案 2.02 和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上
述第 2 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2)上述议案 1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议案 3 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11月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

                                     3
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7 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周军辉、姚春梅

    联系电话:0571-88994988

    传真号码:0571-88994793

    电子邮箱:ir@hzsun.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7 层

    邮政编码:311121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
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45”;投票简称为“正
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兹
 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公司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之日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逐项表决,
2.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数(9)
2.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2   《监事会议事规则》                               √
2.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0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2.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6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2.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8   《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
2.09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
3.00                                                    √
       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上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提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
        或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投票。
     2、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统一社会代码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6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7
   附件 3: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联系地址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代码证号/自然人股东身
份证件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
   1、本公司/本人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会议登记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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