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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迪克:关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8-03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3-039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认购的基金名称:日照益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照
益民”),该基金主要投资目的为投资并持有宁波润华全芯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全芯微电子”)。
    2、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800
万元认购日照益民合伙财产份额 800 万元,占标的基金份额的 33.32%;公司关联
自然人陆莎莎女士拟认购日照益民合伙财产份额 200 万元,占标的基金份额的
8.33%。
    3、本次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投资的私募基金已经成立并存续;投资私募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
流动性较低等特点,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
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存在投资收益不确定的风险。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将以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800 万元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承担风险有限。
    5、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
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南京中益仁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以入
伙投资日照益民。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 800 万元,占日照

                                    1
益民合伙基金份额的 33.32%;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陆莎莎拟作为有限合
伙人拟认缴出资额 200 万元,占日照益民合伙基金份额的 8.33%,日照益民设立
总规模 2,401 万元。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根据日照益民投资合伙协议,在规定时
间内向日照益民全部实缴出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共同出资方陆莎莎女士系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中益仁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550 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353296839Y
    5、法定代表人:金亚伟
    6、注册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88 号御江金城 9 幢 721 室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金融信息咨询服务;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南京中益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益仁”)与公司
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9、履行登记备案说明:南京中益仁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号,登记编号
为 P1026382。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内容
    1、基金名称:日照益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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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市北经济开发区白鹭湾内 B 区 003 号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中益仁投资有限公司
    6、基金管理人:南京中益仁投资有限公司
    7、本次交易完成后,日照益民各合伙人份额如下:

                                                           认缴出资额   份额占比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别
                                                           (万元)       (%)

    1            南京中益仁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         0.04

    2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        33.32

    3                    华灿桥               有限合伙人     1,400       58.31

    4                    陆莎莎               有限合伙人      200        8.33

                      合计                        -          2,401        100

   雷迪克按照上述交易金额和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后续将尽快办理对应份额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及备案手续。

    8、投资领域:除由合伙企业投资、受让和交易所持全芯微电子股权外,不从
事其他除全芯微电子之外的任何股权投资及经营活动。
    9、存续期限: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为 10 年。根据项目投资情况,合
伙企业也可以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提前清算。
    11、决策机制: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协议
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独占及排他的权力。
    12、合伙企业的费用:有限合伙设立、运营、终止、解散及清算过程中发生
的各项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支付,上述费用原则上应在各合伙人之间按其认缴出
资比例分摊。
    13、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办法:
    (1)有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限内因持有全芯微电子股权而取得的所有现金
(包括但不限于分红、转让公司股权)均不得用于项目再投资,但可以用于支付有
限合伙企业应承担的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因持有全芯微电子股权而取得的现金分红,扣除应由有限
合伙企业承担的费用后,在取得分红后的 30 日内,按照合伙协议所示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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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当有限合伙企业处置全芯微电子股权后或合伙企业清算时,有限合伙企业处
置所有资产后变现所得现金,亦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分配。
    (3)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转让全芯微电子股权收益,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
限合伙企业对任一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合伙权益份额对应的全芯微电子股权进行转
让,转让获得的资金收入进入有限合伙企业后,可单独全额对该有限合伙人进行
定向分配。
    (4)企业亏损的分担方式:由合伙人依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二)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认购日照益民的合伙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
利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资产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司法强制执行
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本次合伙财产份额认购完成后,公司及陆莎莎女士作为日
照益民的有限合伙人,本次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认购日照益民基金的合伙份额,是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
及其投资管理优势,拓展投资渠道,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
风险能力,为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日照益民基金为专项投资基金,其对外投资的项目为全芯微电子。全芯微电
子是一家主要服务于 5G 芯片、化合物半导体、光通讯、MEMS、滤波器、半导体光
学、先进封装等新型电子器件制造领域的设备生产企业,主营业务为匀胶显影机、
去胶机、刻蚀清洗机的研发、设计、销售及售后服务。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日照益民基金的投资周期较长,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
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致使投资基金收益不及预期。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根据日照益民基金的投资原则、投
资对象及投资组合,投资收益将在未来几年后产生,近期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


                                   4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未发
生过相同交易类型或其他类型的关联交易。
   陆莎莎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
系;经查询,陆莎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吴伟明先生、程博先生、许强先生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交
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韩国
庆需回避表决。

   七、其他说明及承诺
   1、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也不
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公司将根据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日照益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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