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文焕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股 份数75,910,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369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5,909,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68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8%。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3人,代表股份2,654,837股, 占公司总股份1.691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公 司总股份0.0008%。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独 立董事张波先生、邢德修先生、张驰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10,8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10,8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10,8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10,8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10,8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10,8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 许文焕先生2023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758,74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02 易仰卿先生2023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986,30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03 黄效东先生2023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767,03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04 邹山峰先生2023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37,20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05 独立董事2023年津贴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10,82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 罗源熊先生2023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1,648,8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02 潘小红先生2023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10,82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03 林新畅先生2023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10,82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10,8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10,8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 目贷款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10,8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10,8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潘晶、倪小燕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