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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德电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3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严绍东               联系电话:0755-83515551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力                 联系电话:0755-8351555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是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6 月按月查询,已查询 6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于下半年开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于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     持续关注公司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3 年下半年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较上年同期减少 1,849.61    的经营业绩情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万元,同比减少 57.48%,     况,督导上市
                                   主要系受半导体市场低迷     公司履行规范
                                   周期影响,公司半导体相     运作、信守承
                                   关业务的销售收入和毛利     诺、信息披露
                                     率均出现下滑的情况。       等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无
2.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                        是                     无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无
4.关于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
                                            是                     无
其他特定利益安排的承诺
5.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无
6.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无
7.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是                     无
8.关于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                                      是                     无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9.股份减持承诺                              是                     无
10.分红承诺                                 是                     无
1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填补即
                                            是                     无
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严绍东                     秦    力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31 日